6月28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7月1日起将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口腔医疗费用负担。
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将部分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共27项,包括牙髓活力检查、口腔X线一次成像(RVG)、阻生牙拔除术、根管充填术等。
《通知》明确,此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27项医疗服务项目以陕西省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低于最高限价的按实际价格支付,高于最高限价部分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费用,依法依规分别按照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支付。
《通知》要求,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应及时做好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的系统维护,并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抓好贯彻落实。(记者 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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