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近日,该局公布了2023年陕西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从参保人员、基金收支、异地就医、医保支付等方面,统计全省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截至2023年底,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730.6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左右,参保质量持续提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39.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890.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89.8万人,同比增加93.7万人。
2023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848.77亿元,总支出771.72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末累计结存908.25亿元,个人账户年末累计结存408.6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1.69亿元,支出324.19亿元,年末累计结存199.39亿元。
2023年,全省脱贫人口443.04万人和监测对象22.72万人100%参保。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监测对象给予定额资助。截至2023年底,我省城乡居民享受定额资助覆盖人群约146.7万人,参保定额资助约2.83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累计惠及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和纳入相关部门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就医410万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65.9亿元。
2023年,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更加便捷。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787.46万人次,基金支付12.16亿元;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62.59万人次,基金支付72.61亿元。
2023年,医保支付更加管用高效。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报销697.41万人次,为群众减负25.35亿元。全省有12个统筹地区开展了按病组(DRG)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地区内住院医保基金71.7%。
2023年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累计约谈企业29家,涉及6个价格异常品种,督促企业整改降价,规范企业销售行为,引导价格回归合理。(记者 李子言)